出勤紀錄表要記哪些欄位?法定要求與電子化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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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紀錄表要能逐日記下每位勞工的出勤情形,精確到分鐘,並保存五年;勞工申請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這是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第五項、第六項的規定。一份可用的出勤紀錄表,除了日期與上下班時間,還要能對應班別、休息時間、請假、加班,以及例假、休息日或國定假日出勤,並留下補登或修改的原因與核准人。紙本簽到、Excel 考勤表與打卡系統都可以作為出勤紀錄,勞動部說明能覈實記載出勤時間的工具都可以,差別在於能否防止事後改動、能否快速查詢,以及需要時能否以書面提出。
出勤紀錄的法定要求:四件事要做到
- 置備並保存五年: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第五項)。
- 逐日記載至分鐘: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同條第六項)。
- 勞工申請不得拒絕:勞工向雇主申請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同條第六項)。
- 需要時以書面提出: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出勤紀錄包括以簽到簿、出勤卡、刷卡機、門禁卡、生物特徵辨識系統、電腦出勤紀錄系統或其他可資覈實記載出勤時間工具所為的紀錄;雇主因勞動檢查需要或勞工申請時,應以書面方式提出。
勞動部也說明,任何能覈實記載勞工出勤時間的工具所為的紀錄,都可以作為出勤紀錄;在事業場所外工作的勞工,可使用行車紀錄器、GPS 紀錄器、電話或手機打卡、網路回報、客戶簽單或通訊軟體等方式記錄。用系統記錄時,要確認能隨時把紀錄整理成書面提出。
出勤紀錄表的必備欄位清單
基本資料
- 員工姓名、員工編號與部門。
- 日期、星期,以及當日屬於工作日、例假、休息日或國定假日。
- 當日排定的班別與應出勤時間。
出勤時間
- 實際上班與下班時間,記到分鐘。
- 休息時間的起訖,或排定的休息時段。
- 跨日班的上下班日期分開記錄。
請假與加班
- 假別、請假起訖時間與核准紀錄。
- 加班申請、核准與實際加班起訖時間。
- 加班後選擇領取加班費或補休的紀錄。
異常與修改
- 遲到、早退、未打卡等異常標記。
- 補登或修改的原因、修改人、核准人與修改時間。
- 外勤或出差的地點與回報方式。
欄位設計的原則是:排定時間和實際時間分開記,修改要留下原值與理由。只有排班表或只寫「正常出勤」的紀錄,看不出實際到離時間,也就做不到逐日記載至分鐘。
每組欄位怎麼判斷有沒有記對
- 時間是否到分鐘:抽查幾天的紀錄,確認上下班時間不是整點或預設值;系統若把打卡時間取整,原始時間是否仍保留。
- 延長工時辨識得出來:施行細則第二十條之一所稱延長工作時間,是每日工作時間超過八小時或每週工作總時數超過四十小時的部分(依法變更工作時間者,為超過變更後工作時間的部分),以及勞工在休息日工作的時間。紀錄要讓人看得出這些時段。
- 休息時間合理: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的休息;實行輪班制或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休息時間。
- 請假與加班對得上:請假的日子不應出現完整出勤,加班紀錄要對應到申請與核准;補休依第三十二條之一,是依勞工意願選擇並經雇主同意。
- 例假與休息日分得清:第三十六條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的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另有變更的例外規定。
出勤紀錄表只負責如實記錄,是否違法、加班費如何計算,涉及個案的工時制度與約定,請以勞動部公告或專業意見為準。
紙本、Excel 與打卡系統怎麼比
| 方式 | 優點 | 限制 | 適合情境 |
|---|---|---|---|
| 紙本簽到表 | 不需設備,現場就能使用 | 容易事後補寫,查詢統計靠人工,保存五年佔空間 | 人數很少、固定場所上班 |
| Excel 考勤表 | 欄位可自訂,能做簡單統計 | 時間多靠人工輸入或匯入,修改原因要另外記錄,版本容易分散 | 人數少、有專人每日整理 |
| 打卡系統 | 自動記錄到分鐘,可內建異常提醒、補打卡簽核與修改紀錄 | 要設定班別與規則,要確認資料匯出與保存方式 | 多班別、多據點或有外勤人員 |
用 Excel 時,上下班時間設成時間格式並記到分鐘,另留一欄修改原因,每月結算後另存一份不再修改的版本。用打卡系統時,原始打卡紀錄與修改後的紀錄都要保存,匯出的打卡紀錄表要能依日期區間與人員輸出成書面。打卡方式與系統功能的比較,可參考打卡系統怎麼選。
出勤紀錄常見的缺失
- 只記上班不記下班,或只記到小時。
- 以排班表代替實際出勤,看不出遲到、早退與加班。
- 加班沒有紀錄,或紀錄的時段和加班申請不一致。
- 修改沒有原因與核准人,原始時間被覆蓋。
- 外勤、出差、居家工作的日子沒有任何紀錄。
- 員工離職後就刪除資料,沒有保存滿五年。
- 勞工申請副本時拖延,或只提供部分期間。
- 打卡紀錄與請假單分在不同工具,彼此對不起來。
勞動部指出,出勤紀錄是工資、工時查核及職業災害認定的重要依據,上面任何一項缺失,都可能讓紀錄在需要時無法說明實際工作情形。檢查自己的出勤紀錄表時,可以拿這份清單逐項比對。
檢查的優先順序與發現問題後怎麼處理
問題不必一次全部解決,可以依影響程度排序:
- 補齊每日到分鐘的上下班紀錄,這是法定的基本要求。
- 確認保存:盤點過去五年的紀錄放在哪裡、離職員工資料是否還在、能否以書面提出。
- 對齊請假與加班:請假單、加班申請與出勤紀錄要能互相對照。
- 建立修改流程:補登與修改要有申請、核准與紀錄,原始資料不覆蓋。
- 處理外勤與遠距:選定可以覈實的記錄方式,並告知員工操作方式。
發現過去的紀錄有缺漏時,不要事後回填成看似完整的資料,應保留原狀並記錄原因,再從現在開始改正。新的記錄方式上線前,讓員工知道如何查詢自己的紀錄與申請副本。對工時制度、加班認定或過去紀錄的處理有疑問時,以勞動部或地方主管機關公告,或專業意見為準。
常見問題
員工忘記打卡,主管可以直接補上嗎?
可以設計補登流程,但要留下補登原因、申請人與核准人,並保留原本未打卡的狀態。主管直接改寫時間而沒有任何紀錄,日後發生爭議時,很難說明這筆時間從哪裡來。
考勤表可以只記錄異常,不記正常出勤嗎?
不建議。只記異常的做法看不出每天實際的上下班時間。用系統記錄時,可以每天自動保留打卡時間,報表再只列出異常給主管檢視,兩種需求都能顧到。
離職員工的出勤紀錄可以刪除嗎?
保存五年的規定不會因為員工離職而免除。換系統或停用帳號前,先把離職員工的資料匯出並確認檔案可以開啟與查詢,再處理舊系統裡的資料。
要讓員工定期確認自己的出勤紀錄嗎?
定期讓員工查看自己的紀錄,有異議時提出更正,可以及早發現漏打卡或加班未登錄。系統可以提供員工查詢頁面與更正申請流程,並保留確認與更正的紀錄。
一天打卡多次要全部保留嗎?
建議保留每一筆原始打卡時間,再依規則判斷上班與下班時間。只留系統判斷後的結果,一旦規則設定有誤,就無法回頭還原實際出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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