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裝軟體和客製系統怎麼選?授權、原始碼與彈性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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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裝軟體是廠商先開發好、以授權方式提供給多家企業安裝使用的軟體;SaaS 是透過網路使用廠商在雲端執行的服務;客製系統則是依公司流程委託開發。三者的差別不只在費用,更在於你取得的是什麼權利:買套裝軟體或訂閱 SaaS,依合約取得的是在約定範圍內使用的授權,不是程式的著作權;委託客製開發,著作權歸誰、能不能拿到原始碼,要看合約怎麼寫。選擇時先比對現成產品和自家流程的落差、資料要放在哪裡、日後由誰修改,再用同一段使用期間估算總成本。
三種取得方式:套裝、SaaS 與客製開發
- 套裝軟體:同一套程式授權給許多客戶,安裝在公司的電腦、主機或指定的雲端環境;功能由廠商規劃,主機、備份與更新安裝通常由企業自己安排。
- SaaS:依美國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院(NIST)的定義,使用者使用供應商在雲端基礎設施上執行的應用程式,不管理底層的網路、伺服器、作業系統與儲存,甚至個別應用程式功能,可能的例外是有限的使用者設定。
- 客製系統:依公司的作業流程、角色與資料設計,由內部團隊或外部廠商開發,執行環境與維護方式依合約約定。
也有中間型態,例如以套裝或 SaaS 為主,再客製模組或用 API 串接自家系統。SaaS 本身的類型與判斷方式,可參考SaaS 的意思與常見類型。
軟體授權在約定什麼
著作權法第五條把電腦程式著作列為著作的例示之一。依第三十七條,著作財產權人可以授權他人利用著作,授權利用的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當事人的約定,約定不明的部分推定為未授權。也就是說,授權書或使用者授權合約沒寫到的用法,不要假設可以做。閱讀套裝軟體或 SaaS 的軟體授權條款時,逐項確認:
- 使用對象:以具名帳號、同時上線人數、裝置或伺服器計算;外包人員、關係企業或客戶能不能使用。
- 使用地點與環境:能否安裝在雲端主機、海外據點或測試環境。
- 期間:永久授權、期間授權還是訂閱,到期後能否繼續使用舊版本,更新與技術支援是否另計。
- 可否修改與轉讓:能否自行修改、反向工程,或在公司合併、分割時移轉授權。
同條也規定,非專屬被授權人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不得把被授與的權利再授權第三人利用。要讓子公司或合作夥伴一起用,先在合約寫明或取得廠商書面同意。
套裝軟體、SaaS 與客製系統比較
| 比較項目 | 套裝軟體 | SaaS | 客製系統 |
|---|---|---|---|
| 取得的權利 | 依授權範圍使用 | 依服務條款使用 | 依合約約定讓與或授權 |
| 程式在哪裡執行 | 企業自備的環境 | 供應商的雲端 | 依合約約定 |
| 功能方向由誰決定 | 廠商,企業在設定範圍內調整 | 供應商 | 企業自己 |
| 上線前的工作 | 安裝、設定、匯入資料 | 開通、設定、匯入資料 | 需求、設計、開發與測試 |
| 主要成本 | 授權、維護合約、主機 | 依人數或用量訂閱 | 開發、主機、長期維護 |
| 停止使用時 | 依授權條款處理既有版本 | 依條款匯出資料,帳號停用 | 系統留在企業,維護要另找人 |
表中只是一般對照,實際權利以各家合約為準。比較成本時,套裝軟體要算進主機與維護人力,SaaS 要算進人數增加與方案升級,客製系統要算進上線後的資安更新與功能調整。
客製系統的原始碼與著作權歸屬
依著作權法第十條,著作人在著作完成時就享有著作權,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委託外部廠商開發時適用第十二條:出資聘請他人完成的著作,除受雇人的情形外,以受聘人為著作人,但契約可約定以出資人為著作人;著作財產權依契約約定,未約定的歸受聘人享有,出資人仍可利用該著作。換句話說,付了開發費卻沒有約定,著作財產權在廠商手上,企業可以使用系統,但要自行修改、交給其他廠商維護或再授權他人時,就可能有爭議。
另外要分清楚三件事:「交付原始碼檔案」是拿到檔案,「著作財產權讓與」是取得權利,「授權」是在約定範圍內使用與修改。依第三十六條,著作財產權可以全部或部分讓與,讓與範圍約定不明的部分推定為未讓與。常見的約定方式有:
- 為本案開發的程式,著作財產權讓與企業,廠商交付原始碼與文件。
- 廠商保留著作財產權,授權企業永久使用、修改並可委託第三方維護。
- 廠商的共用框架與元件保留權利、另行授權,專案程式則讓與企業。
系統裡用到的開源套件或第三方元件,要依各自的授權條款使用,請廠商列出清單;員工在職務上寫的程式,則改依第十一條的受雇人規定判斷。以上為概念整理,個案請以專業法律意見為準。
彈性、升級與長期維護的取捨
套裝軟體的彈性在廠商開放的設定與擴充範圍內,另外改寫的部分在升級時可能要重新測試。SaaS 依 NIST 定義由供應商管理到應用程式功能,企業不必維護主機,但功能方向由供應商決定,需求排進改版前只能等待或另想辦法。
客製系統的流程可以貼合,改版節奏自己決定,但要有人長期負責主機與程式的資安更新、瀏覽器改版後的相容性,以及業務規則改變時的調整。若只有原廠商看得懂程式,換廠商的成本會很高,所以原始碼、資料庫結構說明與部署文件的交付,和功能本身一樣重要。
怎麼判斷該選哪一種
- 把核心流程逐條列出,請廠商用你的實際資料示範,記下哪些做得到、哪些要靠人工補。
- 落差集中在少數流程時,先評估套裝或 SaaS 加上客製模組或 API 串接。
- 落差遍布各處,或流程本身就是公司的競爭差異,再評估客製開發。
- 確認資料存放要求:法規或客戶合約對存放位置有要求時,先確認 SaaS 的資料所在地。
- 評估內部能力:沒有人能管理主機與更新時,套裝軟體要把維護外包算進去。
- 用相同的使用期間與人數,把三種方式的一次性與持續費用列齊比較。
決定客製之後,從需求訪談到驗收的步驟可參考客製化系統開發流程。
簽約前的授權與權利檢查清單
- 授權或服務範圍:使用對象、人數計算方式、使用地點、期間與續約調價的通知方式。
- 資料:資料的權利歸屬、匯出格式、合約終止後的保留期間與刪除方式。
- 客製程式:著作財產權讓與或授權的範圍,是否包含修改、委託第三方維護與再授權。
- 交付項目:原始碼、資料庫結構、部署與操作文件的交付時點與格式。
- 第三方元件:開源與付費元件清單、各自的授權條件與續約責任。
- 維護:保固範圍、問題回報後的處理方式、功能調整如何報價。
合約條文的效力與解釋涉及個案事實,簽約前請以主管機關公告或專業法律意見為準。
常見問題
套裝軟體可以自己修改嗎?
要看授權合約的約定。使用廠商提供的設定與擴充功能,是產品設計好的調整方式;要修改程式本身、反向工程或交給第三方改寫前,先確認合約是否允許,必要時取得廠商書面同意。
委託開發的程式,廠商可以再用在別的案子嗎?
沒有約定時,依著作權法第十二條,著作財產權歸受聘的廠商,廠商仍是權利人。不希望為本案開發的程式被再利用,就在合約約定讓與著作財產權或限制再利用的範圍,並一併約定保密義務。
買斷的套裝軟體可以給關係企業使用嗎?
要看授權範圍。依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非專屬被授權人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不得再授權第三人利用,授權書沒有寫到關係企業時,先取得廠商同意或另購授權。
SaaS 服務終止時,資料怎麼辦?
先看服務條款怎麼約定匯出格式、保留期間與刪除方式。平時就定期匯出重要資料,並確認能在其他系統讀取,不要等到合約到期或服務停止才處理。
員工自己開發的系統,著作權歸公司嗎?
依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職務上完成的著作以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可約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以受雇人為著作人時,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契約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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