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套裝軟體和客製系統怎麼選?授權、原始碼與彈性比較

Posted in :

jc-seo

套裝軟體是廠商先開發好、以授權方式提供給多家企業安裝使用的軟體;SaaS 是透過網路使用廠商在雲端執行的服務;客製系統則是依公司流程委託開發。三者的差別不只在費用,更在於你取得的是什麼權利:買套裝軟體或訂閱 SaaS,依合約取得的是在約定範圍內使用的授權,不是程式的著作權;委託客製開發,著作權歸誰、能不能拿到原始碼,要看合約怎麼寫。選擇時先比對現成產品和自家流程的落差、資料要放在哪裡、日後由誰修改,再用同一段使用期間估算總成本。

三種取得方式:套裝、SaaS 與客製開發

  • 套裝軟體:同一套程式授權給許多客戶,安裝在公司的電腦、主機或指定的雲端環境;功能由廠商規劃,主機、備份與更新安裝通常由企業自己安排。
  • SaaS:依美國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院(NIST)的定義,使用者使用供應商在雲端基礎設施上執行的應用程式,不管理底層的網路、伺服器、作業系統與儲存,甚至個別應用程式功能,可能的例外是有限的使用者設定。
  • 客製系統:依公司的作業流程、角色與資料設計,由內部團隊或外部廠商開發,執行環境與維護方式依合約約定。

也有中間型態,例如以套裝或 SaaS 為主,再客製模組或用 API 串接自家系統。SaaS 本身的類型與判斷方式,可參考SaaS 的意思與常見類型。

軟體授權在約定什麼

著作權法第五條把電腦程式著作列為著作的例示之一。依第三十七條,著作財產權人可以授權他人利用著作,授權利用的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當事人的約定,約定不明的部分推定為未授權。也就是說,授權書或使用者授權合約沒寫到的用法,不要假設可以做。閱讀套裝軟體或 SaaS 的軟體授權條款時,逐項確認:

  • 使用對象:以具名帳號、同時上線人數、裝置或伺服器計算;外包人員、關係企業或客戶能不能使用。
  • 使用地點與環境:能否安裝在雲端主機、海外據點或測試環境。
  • 期間:永久授權、期間授權還是訂閱,到期後能否繼續使用舊版本,更新與技術支援是否另計。
  • 可否修改與轉讓:能否自行修改、反向工程,或在公司合併、分割時移轉授權。

同條也規定,非專屬被授權人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不得把被授與的權利再授權第三人利用。要讓子公司或合作夥伴一起用,先在合約寫明或取得廠商書面同意。

套裝軟體、SaaS 與客製系統比較

比較項目 套裝軟體 SaaS 客製系統
取得的權利 依授權範圍使用 依服務條款使用 依合約約定讓與或授權
程式在哪裡執行 企業自備的環境 供應商的雲端 依合約約定
功能方向由誰決定 廠商,企業在設定範圍內調整 供應商 企業自己
上線前的工作 安裝、設定、匯入資料 開通、設定、匯入資料 需求、設計、開發與測試
主要成本 授權、維護合約、主機 依人數或用量訂閱 開發、主機、長期維護
停止使用時 依授權條款處理既有版本 依條款匯出資料,帳號停用 系統留在企業,維護要另找人

表中只是一般對照,實際權利以各家合約為準。比較成本時,套裝軟體要算進主機與維護人力,SaaS 要算進人數增加與方案升級,客製系統要算進上線後的資安更新與功能調整。

客製系統的原始碼與著作權歸屬

依著作權法第十條,著作人在著作完成時就享有著作權,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委託外部廠商開發時適用第十二條:出資聘請他人完成的著作,除受雇人的情形外,以受聘人為著作人,但契約可約定以出資人為著作人;著作財產權依契約約定,未約定的歸受聘人享有,出資人仍可利用該著作。換句話說,付了開發費卻沒有約定,著作財產權在廠商手上,企業可以使用系統,但要自行修改、交給其他廠商維護或再授權他人時,就可能有爭議。

另外要分清楚三件事:「交付原始碼檔案」是拿到檔案,「著作財產權讓與」是取得權利,「授權」是在約定範圍內使用與修改。依第三十六條,著作財產權可以全部或部分讓與,讓與範圍約定不明的部分推定為未讓與。常見的約定方式有:

  • 為本案開發的程式,著作財產權讓與企業,廠商交付原始碼與文件。
  • 廠商保留著作財產權,授權企業永久使用、修改並可委託第三方維護。
  • 廠商的共用框架與元件保留權利、另行授權,專案程式則讓與企業。

系統裡用到的開源套件或第三方元件,要依各自的授權條款使用,請廠商列出清單;員工在職務上寫的程式,則改依第十一條的受雇人規定判斷。以上為概念整理,個案請以專業法律意見為準。

彈性、升級與長期維護的取捨

套裝軟體的彈性在廠商開放的設定與擴充範圍內,另外改寫的部分在升級時可能要重新測試。SaaS 依 NIST 定義由供應商管理到應用程式功能,企業不必維護主機,但功能方向由供應商決定,需求排進改版前只能等待或另想辦法。

客製系統的流程可以貼合,改版節奏自己決定,但要有人長期負責主機與程式的資安更新、瀏覽器改版後的相容性,以及業務規則改變時的調整。若只有原廠商看得懂程式,換廠商的成本會很高,所以原始碼、資料庫結構說明與部署文件的交付,和功能本身一樣重要。

怎麼判斷該選哪一種

  1. 把核心流程逐條列出,請廠商用你的實際資料示範,記下哪些做得到、哪些要靠人工補。
  2. 落差集中在少數流程時,先評估套裝或 SaaS 加上客製模組或 API 串接。
  3. 落差遍布各處,或流程本身就是公司的競爭差異,再評估客製開發。
  4. 確認資料存放要求:法規或客戶合約對存放位置有要求時,先確認 SaaS 的資料所在地。
  5. 評估內部能力:沒有人能管理主機與更新時,套裝軟體要把維護外包算進去。
  6. 用相同的使用期間與人數,把三種方式的一次性與持續費用列齊比較。

決定客製之後,從需求訪談到驗收的步驟可參考客製化系統開發流程。

簽約前的授權與權利檢查清單

  • 授權或服務範圍:使用對象、人數計算方式、使用地點、期間與續約調價的通知方式。
  • 資料:資料的權利歸屬、匯出格式、合約終止後的保留期間與刪除方式。
  • 客製程式:著作財產權讓與或授權的範圍,是否包含修改、委託第三方維護與再授權。
  • 交付項目:原始碼、資料庫結構、部署與操作文件的交付時點與格式。
  • 第三方元件:開源與付費元件清單、各自的授權條件與續約責任。
  • 維護:保固範圍、問題回報後的處理方式、功能調整如何報價。

合約條文的效力與解釋涉及個案事實,簽約前請以主管機關公告或專業法律意見為準。

常見問題

套裝軟體可以自己修改嗎?

要看授權合約的約定。使用廠商提供的設定與擴充功能,是產品設計好的調整方式;要修改程式本身、反向工程或交給第三方改寫前,先確認合約是否允許,必要時取得廠商書面同意。

委託開發的程式,廠商可以再用在別的案子嗎?

沒有約定時,依著作權法第十二條,著作財產權歸受聘的廠商,廠商仍是權利人。不希望為本案開發的程式被再利用,就在合約約定讓與著作財產權或限制再利用的範圍,並一併約定保密義務。

買斷的套裝軟體可以給關係企業使用嗎?

要看授權範圍。依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非專屬被授權人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不得再授權第三人利用,授權書沒有寫到關係企業時,先取得廠商同意或另購授權。

SaaS 服務終止時,資料怎麼辦?

先看服務條款怎麼約定匯出格式、保留期間與刪除方式。平時就定期匯出重要資料,並確認能在其他系統讀取,不要等到合約到期或服務停止才處理。

員工自己開發的系統,著作權歸公司嗎?

依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職務上完成的著作以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可約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以受雇人為著作人時,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契約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本文由京采數位科技整理。我們自 2005 年起提供官網設計、系統開發與 Google SEO 服務,實際案例可見成果與案例。

想直接討論你自己的網站狀況,或需要一份初步的搜尋機會評估?

相關主題

下一步

還在比較套裝軟體與客製系統時,可以先把核心流程、使用人數與資料存放要求整理成一份清單。京采能協助比對現成產品與流程的落差,規劃客製模組、API 串接或完整的客製系統,並在報價中列出原始碼、資料庫結構與部署文件等交付項目,詳情可參考網頁設計服務,或與我們聯繫討論你的系統需求。